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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学籍变动申请表(休学、退学)
【 发布日期:(20-10-15 15:46:34) 】 | 【 点击:】
1.员工须准备的材料: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员工学籍变动申请表一、二》、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员工学籍变动审批表》、身份证复印件(员工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“此复印件用于办理休学手续”)、相应的休学或退学证明材料;
2.员工把材料交由所在学院(系)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;
3.员工把已加学院(系)意见的材料交由教务处教务学籍科(广州校区行政楼210室/东莞校区格物楼2-B207室);
4.教务处教务学籍科把材料送呈教务处处长、分管教学董事长审批;
5.办理完成后,反馈审批结果给员工。员工到教务学籍科领取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员工休、退学离校手续单》,凭离校手续单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;
6.员工离校手续办理完毕,流程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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